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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:《木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》公示

 

木渎镇位于苏州城西,自北宋建镇以来,镇名未变、水系未变、镇址未变,于2005年被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。为了保护这座古镇的格局和传统风貌,《木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》正在公示,公示至2015年1月23日结束。规划保护分镇域、历史镇区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遗存四个层次,市民可登录苏州规划局网站详询。

规划保护古镇风貌格局

  规划保护的是木渎镇辖区范围,面积约74.59平方公里;重点规划区域为历史镇区,北到香溪路、东至乾生源、南至胥江运河、西至香溪河,面积90.94公顷。木渎历史镇区定位为以居住、旅游、休闲、度假等为主要功能,兼商业服务功能,具有宜人生活环境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水乡古镇。

  历史文化街区北到严家花园北墙、东至乾生源、南至东窑路、西以西津桥为界,面积约21.66公顷。镇域内有各级文保单位30处,历史镇区内有传统风貌建筑70处,除此之外,还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围墙、石阶、古树等历史文化环境要素。木渎古镇还拥有灿烂的地方文化、传统工艺和民风习俗,包括传统手工艺、饮食文化等,规划重点保护12项省级、市级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街区内建筑控高两层

各级保护层次的建筑控高要求不同:所有文物古迹和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高;历史文化街区内新建建筑,控制为1至2层的坡顶建筑,以传统民居高度为依据,一层檐口高度不超过3米、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.8米,屋脊总高度不超过6.5米;香溪河、下沙塘河、鹭飞浜河、西街河等水巷两岸新建临水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3-5.8米;镇区内除上述规定的其他地区,住宅必须按双坡顶处理,新建的居住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,建筑最高高度不超过12米;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它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,建筑最高高度不超过15米。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建筑,近期整修,远期予以更新。

  规划要求,严格控制山塘街两侧、书弄、中市街、南街、西街及东街的界面,控制建筑体量、色彩、高度、连续性和风貌的协调统一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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